审计
可分为财政收支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三类。
(1)财政收支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下级政府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计监督。
(2)财务收支审计是对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所进行的审计监督。
(3)经济效益审计,是对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效益进行监督的行为。审计机关对列入审计监督范围的所有单位和项目,都可以进行经济效益审计,其中以审计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为典型。目前,我国审计机关主要开展财政收支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逐步向集约型转变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人们越来越关注经济效益问题。审计机关对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的.同时,将根据客观需要逐步开展经济效益审计.如:
【“年检审计”】【“投标审计”】【“贷款审计”】【“离任审计”】【“清算审计”】【“收支审计“】【“决算审计”】 等等
被审计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
公章、事务所的约定书及委托方承诺函
开户许可证
所有股东身份证明
验资报告(或出资进账单)
审计基准日会计报表、如做过上一年审计提供上一年审计报告
基准日银行对账单、国税、地税申报表、季度所得税申报表
末级所有科目明细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若为手工账,则为账本凭证)
审计基准日所有凭证、明细账、总账、库存盘点表、现金盘点表